一、面试时间、地点
时间:2009年6月21日上午8时30分。
地点:广州市荔湾区委党校(兴东路41号)
二、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%,面试分结构化面试和英语口语面试两部分。结构化面试计分以70%计入面试总分,英语口语面试计分以30%计入面试总分。
三、面试时需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。
四、注意事项:
(一)面试当天,考生须在8:00前到达荔湾党校,8时15分开始进行抽签后进入候考室,8时30分面试正式开始,8时30分未到达考场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。
(二)考生面试后即离开面试室,到指定的地点等候面试成绩,并对公布的成绩签名确认。
(三)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规则,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。如有作弊行为,即取消面试资格。
二00九年六月十九日
附件: